“‘五一’假期天气好,在景区游玩的时候发现很多摄影爱好者在用无人机拍摄,无人机在密集的人群中‘飞来飞去’,不知道对这种拍摄机器有没有相关管理规定?”昨天,市民李阿姨致电党报热线,咨询无人机有无管理法规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为了加强和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今年3月底,省内相关部门通过了《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已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给无人机使用戴上一道“紧箍”。
《管理规定》中所称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除外。根据《管理规定》,无人驾驶航空器依照国家规定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制度。无人驾驶航空器销售者应当向购买者正确介绍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告知购买者进行实名登记。
昨天,记者走访了湖城颐高数码广场的部分无人机销售商家。商家们表示,年初就得知要出台这方面的管理规定,因此,他们都会登记买家身份证号码及相关信息向公安部门报送,同时告知购买者登录“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进行实名登记。“登记了以后,就像车牌号一样,可以一对一查到无人机的主人。原来无人机如果违规飞行,只能现场找人,看看是谁拿着遥控器在操作。但是很多时候无人机会超视距飞行,万一闯祸了,连主人都找不到。登记了以后就能通过无人机去找主人。”位于颐高数码广场一楼的一家无人机专卖店工作人员表示,进行实名登记,对于无人机的管理肯定是有好处的,有些偷窥、偷拍个人隐私,以及利用无人机进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都能够得到一定的遏制。万一无人机在使用中不慎丢失,有了登记,也可以方便查找失主。《管理规定》中还明确,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无人驾驶航空器上安装电子围栏,并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恶意改装或者改变设置。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改装无人驾驶航空器,不得擅自改变、破坏无人驾驶航空器电子围栏。
国家和省规定的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单位、设施、场所,禁止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其上空飞行。
无人驾驶航空器违反规定飞行,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拦截、迫降、捕获等方式,对无人驾驶航空器予以扣押。
根据《管理规定》,改装无人驾驶航空器可能危及公共安全,或者擅自改变、破坏无人驾驶航空器电子围栏的;或是在禁飞时间、禁飞区域内飞行,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